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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发布者:研招办发布时间:2018-09-11浏览次数:28748

华南农业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为做好我校2019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工作有关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为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3.申请人须于20199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接收专业

请参阅《华南农业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华南农业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xlsx)。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申请人填报专业志愿。申请人于2018928-1024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的招生学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

 3.申请人回复复试通知。申请人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4.复试(华南农业大学2019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评定表.doc)。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者,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三个部分,总成绩为100分。复试具体内容和形式由各学院自主制定。

  5.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体检合格者材料由招生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审核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公示,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拟被录取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

  6.审核。拟录取考生须经上级部门审核通过才能正式录取。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费

我校2019级研究生的收费标准拟定如下(最终的收费标准以广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复为准):

研究生层次类型

标准(元/年·生)

学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非定向

就业

学术学位硕士

食品科学、★观赏园艺学、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预防兽医学、临床兽医学、

★兽医药学、风景园林学、设计学

8000

三年

其他专业

6000

三年

专业学位硕士

金融、翻译

15000

二年

社会工作

12000

二年

风景园林

10000

三年

音乐、广播电视、艺术设计

18000

三年

会计

28000

二年

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

16000

二年

其他专业

6000

见注

注:学术型硕士:学制三年;

全日制专业型硕士:风景园林、农艺与种业、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畜牧、渔业发展、食品加工与安全、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食品工程、生物工程、兽医、音乐、广播电视、艺术设计、林业等类别(领域)学制为三年;农业管理、农村发展、计算机技术、农业工程、车辆工程、工业工程、金融、翻译、社会工作、会计、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等类别(领域)学制二年。

  

2.全日制非定向奖助学金

奖学金

助学金

总金额

(/)

学业奖学金

助学金

助研岗位津贴

类型

等级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学术学位

硕士

一等

10000

20%

800

自然科学类:

200

人文社科类:

100

22000

20800

二等

6000

50%

18000

16800

三等

3000

30%

15000

13800

专业学位

硕士

一等

10000

20%

800

自定

19600

二等

6000

50%

15600

三等

3000

30%

12600

注:2019级推免生入学第一学年全部享受一等学业奖;全日制定向生不提供奖助学金。

3.单项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

学校每年设置150余万元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奖励在校表现突出的研究生个人或团体。奖励比例和标准以具体文件为准。

社会奖学金,则根据捐赠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奖励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具体对象和金额按照社会奖学金捐赠协议执行。

4.科研成果奖励

学校每年对优秀学位论文、发表高质量科研论文的研究生作者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以具体文件为准。

5.助教、助管岗位津贴及特殊困难补助

学校每年设置90万元专项助学金,用于资助以下研究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遭遇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发生重大变故或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的研究生;参与助教、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其中助教岗位面向学院相关基础课程设置,助管岗位面向机关部处、学院等单位设置。

6.国家助学贷款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中家庭经济困难者,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条件和金额按照国家和广东省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4.录取为我校非定向生的考生,档案必须调入学校;录取为定向生的考生必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合同。

六、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0-85280066020-85280066(FAX)邮箱:yzb@scau.edu.cn

邮政编码:510642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行政楼316室)

华南农业大学纪委、监察处:020-85280034,邮箱:jjjc@scau.edu.cn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scau.edu.cn/yzb

qrcode_for_gh_41e73ddaa28d_258 (2).jpg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

  








七、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mail

001

经济管理学院

陈老师

020-85287357

37801177@qq.com

002

马克思主义学院

卜老师

020-85286459

stbyh@scau.edu.cn

003

数学与信息学院

罗老师

020-85285383

luoxuan@scau.edu.cn

004

生命科学学院

李老师

020-38297710

lixiaolong@scau.edu.cn

005

动物科学学院

付老师

020-85280273

xiaolanfu@scau.edu.cn

006

兽医学院

李老师、黄老师

020-85280410

694389994@qq.com

007

农学院

桑老师、齐老师


sangwen@scau.edu.cn805803943@qq.cm

008

材料与能源学院

孙老师


sunlichao@scau.edu.cn

009

人文与法学学院

唐老师、汪老师

020-85280249

30025493@qq.com2269948370@qq.com

010

工程学院

郑老师

020-85280339

gcxyyjs@scau.edu.cn

011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

林老师

020-85280255

2098253609@qq.com

012

食品学院

林老师

020-85288295、85281026

spxyky@scau.edu.cn

013

园艺学院

曾老师

020-38604962

631205903@qq.com

014

资源环境学院

孙老师

020-85280291

1982004476@qq.com

015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余老师

020-85282190

yuchanghong@scau.edu.cn

016

公共管理学院

王老师

020-38632879

275408874@qq.com

017

外国语学院

吕老师

020-85283527

mtizhaosheng@163.com

018

艺术学院

李老师

020-85287006

543966476@qq.com

019

电子工程学院

徐老师


xuhaitao@scau.edu.cn

020

海洋学院

何老师、黄老师

020-87577543

heyuhui@sc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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