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禁研究生招生单位举办考研辅导班的通知》(教学厅[2004]1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等文件精神,保护学生利益,维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现就有关考研辅导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我校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都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的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
二、我校教职工要恪守职业道德,自觉抵制社会不正之风的诱惑,不应参与社会上组织的各种考研辅导活动和编写考研辅导书籍或资料,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的各种考研辅导活动。
三、各学院(部)要加强本单位教师的教育和管理,高度重视自命题环节的各项工作,加强对自命题教师的保密教育和纪律培训。命题教师不得公开其参与命题、考试工作的身份,不以任何形式透露试题的内容、命题工作情况和从事有关考试内容方面的任何咨询。
四、各学院(部)要对备考的学生进行专门的教育活动,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注重平时积累,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具备真才实学,自觉抵制片面应试倾向。尤其要帮助他们克服过度依赖考研辅导活动的心理,纠正盲目参加考研辅导活动的倾向,谨防受骗上当。
五、加强监管力度,严格依法整治。对于违反规定的学院(部)将追究领导责任,并在全校范围内予以通报;对于借给学生辅导之名搞权钱交易,造成泄题、漏题等恶性事故的命题人员,除按校规、校纪给予相应处分外,触犯刑律的,将移送司法 机关处理。
六、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特设监督电话:
校纪委电话:85280034
研究生处电话:85280066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处
2012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