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2012级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收缴工作具体如下:
1、分段缴费
按学制三年收费,研究生学费分3次缴清,每次缴纳总学费的三分之一。如果提前毕业,则需先缴清学费再答辩,延长学习年限,也需在三年内缴清学费。
2、缴费时间
开学第一年在2013年5月30日前缴纳总学费的三分之一,第二、三年须于2014年3月1日、2015年3月1日前通过银行划扣缴清学费。
3、缴费方式
学校为每一位新生免费开办工商银行灵通卡,2012级新生请于2013年5月30日前将第一学年的学费足额存入银行卡(“足额”指必须大于应缴学费,扣费后账户不能为0,应有10元以上余额),财务处收费科将于6月1日统一银行划扣。
4、其他事项
(1)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缴清学费,且超过2周的,入学的第一学年将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三学年将视为未注册,学校将按学籍管理相关文件给予退学处理。
(2)各学院在缴费规定时间后一周内到财务处领取发票。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处
华南农业大学财 务 处
二�一三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