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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博士生录取通知书发放、调档等事项的说明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6-08浏览次数:3515

各位拟录取考生: 

根据教育部规定,拟录取博士研究生还须经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审核者的录取通知书方可由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盖章,并由招生单位发放。根据目前的工作进度,我校录取通知书预计7月中旬发放。

凡录取检查通过的考生,我校拟用EMS方式,将人事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一起邮寄到考生网上报名时所填的通信地址。考生如需修改通信地址,请在630日前登录华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系统(请点击)修改。

人事档案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邮编:510640)。

党组织关系迁移办法: 广东省内的党员,直接将党组织关系转到华南农业大学党委组织部;广东省外的党员,由地方党委组织部或与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同等性质的党组织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干部处

华南农业大学集体户籍迁入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

                                                       

 

华南农业大学研招办

2013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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