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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大学2013级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作者: 来源: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浏览数:9957 录入:2013/06/19
 
 

华南农业大学2013级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一、报到。持我校的《录取通知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按时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事先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党组织关系。广东省内的党员,直接将党组织关系转到华南农业大学所录取学院党委或党总支;广东省外的党员,由地方党委组织部或与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同等性质的党组织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三、人事档案。新生人事档案(委培生除外)须在开学前调入我校。人事档案接收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接收部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邮编:510640

四、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学费标准为:学术型委培硕士生每年10000元,专业型委培硕士生12000元,委培博士生每年12000元,学术型自筹硕士生每年3000元,专业型自筹硕士生每年5000;非定向类别的研究生不需缴纳学费;住宿费标准为每年1500;广州城镇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学制二年160元,学制三年240元(每年80元);校园卡费用200元,具体缴费办法详见附一。

五、相片。报到时,请携带本人近期免冠同一底片一寸彩色照片7张,以办理研究生证、学生登记表等。

六、住宿。报到时,个人衣服、被褥、蚊帐等日常生活用品自理。按照学校研究生宿舍管理规定,研究生不允许携带家属(配偶和小孩)入住研究生宿舍。

七、接待与乘车。新生必须按规定时间来校报到。由于住房原因,不能提前报到,否则不予接待。在规定报到期内,学校在广州火车站和广州火车东站设有接待站点接待。

八、户口迁移。新生户口迁移办理手续详见附二《华南农业大学新生(本科、研究生)办理户口迁移须知》。

九、委培协议。请委培考生在入学报到之前签好委培协议书乙方、丙方,并在报到时交给研究生招生办工作人员。

十、登录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http://yjsc.scau.edu.cn/,登录账号:学号,登录密码:个人出生日期八位数),核对填写个人信息。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20-85280066

 

 

附一:           关于2013级研究生新生缴费通知

根据学校新生入学工作安排,201396为研究生新生开学报到时间。为便于各位新生报到时前能及时足额缴纳学费、住宿费等,特作如下通知:

1、学费、住宿费等收缴统一采用银行划扣方式。我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给每位新生附发一张新开的工商银行灵通卡(我校不会单独邮寄银行卡)在使用工行灵通卡前,请持本人身份证到当地工行营业点激活工行灵通卡。请各位新生在校期间保存好此张灵通卡,用于在读期间缴交学费、住宿费等(如灵通卡更改,请及时告知财务处收费管理科)。

根据银行要求,新生开卡需填写工行业务申请表。请各位新生仔细填好表格,开学报到之后交给学院。

2、新生须在828前,将各自学费、住宿费、大学生医保保费和校园卡等费用,足额存入学校给每位同学开的工商银行灵通卡(“足额”指必须大于应缴学费,扣费后账户不能为0,应有10元以上余额);828之后存入银行卡的,由于财务处准备接待新生工作,不再到银行划扣,只能现场刷POS机缴费,可能需要排队等候给您带来不便,建议按时存入银行卡。委培生可以不参加广州城镇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和不安排住宿,如需安排住宿,报到后再申请住宿与缴费。非定向的硕士研究生可以在91起入住,非定向的博士生研究生如有特殊需要,可以在81起入住(具体请与学院党委联系)。在此时间之前,由于需要维修宿舍,不安排学生住宿。

3、财务处将于816开始银行划扣每位学生的费用,划扣成功后的缴费单据将发到各学院,请同学们于报到后及时到各学院领取缴费收据,并注意保管好在校期间的每一张缴费收据。

4在学校规定报到时间起的两周内,即2013919前未缴清费用的,学校将按学籍相关管理规定给予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联系部门:财务处收费及校园卡管理科       联系电话:020-85283439

 

附二:

新生迁入华南农业大学集体户户籍(本科生、研究生)的办理程序

1、新生迁入华南农业大学集体户户籍手续由保卫处户籍室统一代办,新生入学可自主选择迁入户籍或不迁入户籍,需迁入户籍的学生须在新生入学报到前提前办理好迁移证。

2、迁入华南农业大学集体户籍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

3、交户籍迁移证时间(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交现场户籍接待点集中收集,入学报到时不交迁移证者,或报到后才回家办理迁移证者,一律不予受理)。

4、交A4纸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录取通知书原件报到时审核后退还。

5、已婚的需要交结婚证复印件一份。

6、如本人的迁移证存在姓名与录取通知书不相符的,迁移证的“籍贯”、“出生地”地址填写不全(只填写到省、没填写至市或县的)、出生年、月、日和迁移证的身份证号码不相符的、公章不清楚的、涂改迁移证的、涂改迁移证编号的、左下角没留1字的、迁移证要求全电脑打印(错误需更正的主项:如姓名、出生年、月、日不能用手填写)、特殊情况可用手填写迁移证,但必须统一完全手写,不能手写和电脑混合一起。切记打出迁移证时要认真审核以上事项,有错误要求当地公安派出所及时更正盖章或及时补打正确的迁移证,错误的迁移证报到现场接待点一律不受理,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请办理迁移证的同学注意有关事项。

7、本校直研(硕士、博士)请入学报到时持户籍卡(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到户籍接待点报到,所有事项同新生户籍办理的要求相同)。

 

联系部门:保卫处           联系电话:020-85288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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