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复试是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加强和改进复试工作对于进一步考察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提高选拔质量,遴选优秀创新人才,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为了做好我校2014年博士生的复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为了加强和规范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选拔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我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二级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和指导全校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由院主管领导担任工作小组组长。请各学院在复试前参照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关于复试的内容、要求等,制定本单位具体的复试办法,并组织实施。各单位的复试办法请在复试前通过网络、学院公告栏张贴的方式向考生公布;
(二)复试专家小组原则上按一级学科组建,一般由5位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并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师担任,组长应由学科骨干担任;
(三)请各招生学院在复试前,向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就复试基本规范和纪律提出要求。对考生进行复试时,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保证复试质量。
(四)硕博连读考生复试时,拟接收博士生导师须参加复试。
(五)请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领导职责,并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对于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就复试结果提出的质疑,招生学院应认真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二、复试时间、方式、内容及评分
(一)复试时间
在初试结束后(初试时间3月15-16日)两天内进行。
(二)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以面试为主,各学院可根据专业要求,适当增加其它考核方式。
(三)复试内容及评分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品德、外语运用能力、业务能力考核三个部分,满分为100分。
三、复试成绩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
2、复试成绩占50%,初试成绩占50%,两者结合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材料递交
复试成绩评定表,须按学院统一汇总后于3月25日以前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Ο一四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