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
2017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一、华南农业大学简介
华南农业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学校综合排名在全国前100名内,一般排在第70多名。在教育部第三轮学科评估中,学校的兽医学、园艺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等9个学科整体水平进入全国前10名。最新的Q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中,华南农业大学的农业与林业学科位列101名至150名。农业科学、植物学与动物学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现有59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0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有工程硕士、农业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金融硕士、翻译硕士、社会工作硕士、艺术硕士等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校园坐落在素有“花城”美誉的广州市,占地8250多亩,校舍总建筑面积约137万平方米,初步形成“五湖四海一片林的紫荆校园”环境,自然景色与人文景观交相辉映,是读书求学的好地方。
二、招收研究生专业目录
2017年,我校所有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的专业均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生。详细的专业目录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http://www.gatzs.com.cn)或查询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scau.edu.cn/yzb)。
三、报名资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报考类别
1.全日制研究生(含学术学位硕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学术学位博士生);
2.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含专业学位硕士生、兽医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
五、报名须知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所选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进行。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联系电话:010-82199588。
(一)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
(二)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本招生简章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能补报。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三)报考点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以下一地作为报考点,并在该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和参加初试。
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钟惠娟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卢丽萍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四)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按教育部要求现场确认须在2017年1月10日前完成,各报考点的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定和公布,逾期不能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时提交以下报名材料,由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1)网上报名编号;
(2)有效身份证件;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六、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
报考硕士生须应试英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报考博士生须应试英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至少两门业务课。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个别科目如“园林规划设计”为6小时)。
硕士生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
初试合格者,参加我校统一安排的复试,复试内容和方式另行通知。
(二)初试地点、时间
地点:由考生所选的报考点安排。
时间:2017年4月8日至9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4月10日9:00-15:00进行。
(三)复试地点、时间
七、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考试成绩、学院复试结果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2017年6月下旬由我校发放给考生本人。
八、学制、学费标准与奖助学金
(一)学制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最长在校学习年限为五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二年或三年,最长在校学习年限为四年;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最长在校学习年限为七年。
(二)学费标准 与我校招收的内地生标准一致。我校招收的港澳台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按我校内地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的标准,港澳台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专业学位)按我校内地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学位)学费标准。学费收取年限按学制年限收取。有关收费标准如下:
2017年华南农业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
研究生类型 | 标准(元/年・生) | 学制 |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学术学位 | 食品科学、★观赏园艺学、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预防兽医学、临床兽医学、★兽医药学、风景园林学 | 8000 | 三年 |
其他专业 | 6000 | 三年 | ||
专业学位 | 金融、翻译 | 15000 | 二年 | |
社会工作 | 12000 | 二年 | ||
风景园林 | 10000 | 三年 | ||
音乐、广播电视、美术、艺术设计 | 18000 | 三年 | ||
其他专业 | 6000 | 见注 | ||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专业学位 | 金融 | 20000 | 三年 |
农业(农村与区域发展领域) | 12000 | 三年 | ||
农业(其他领域) | 8000 | 三年 | ||
兽医 | 10000 | 三年 | ||
风景园林 | 15000 | 三年 | ||
工程(工业工程、生物工程、车辆工程领域) | 12000 | 三年 | ||
工程(其他领域) | 8000 | 三年 | ||
公共管理、社会工作 | 18000 | 三年 | ||
20000 | 三年 | |||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非定向就业) | 学术学位 | 专业不限 | 9000 | 三年 |
专业学位 | 兽医 | 12000 | 三年 | |
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 专业学位 | 兽医 | 20000 | 三年 |
注: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公共管理、风景园林、作物、植物保护、种业、食品工程、生物工程、食品加工与安全等八个类别(领域)学制为三年;其他类别(领域)学制二年。
(三)奖助学金
1、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
奖学金 | 助学金 | 总金额(元/年) | |||||
学业奖学金 | 国家助学金 | 学校助学金 | 助研岗位津贴 | ||||
类型 | 等级 | 金额(元/年) | 比例 | 金额(元/月) | 金额(元/月) | 金额(元/月) | |
学术学位 硕士 | 一等 | 10000 | 20% | 500 | 300 | 自然科学类:≥200 人文社科类:≥100 | ≥22000 |
二等 | 6000 | 50% | ≥18000 | ||||
三等 | 3000 | 30% | ≥15000 | ||||
专业学位 硕士 | 一等 | 10000 | 20% | 500 | 100 | 自定 | ≥17200 |
二等 | 6000 | 50% | ≥13200 | ||||
三等 | 3000 | 30% | ≥10200 | ||||
博士生 | 一等 | 18000 | 20% | 833 | 1367 | ≥400元/月 | ≥49200 |
二等 | 12000 | 50% | ≥43200 | ||||
三等 | 9000 | 30% | ≥40200 |
评选奖励及发放办法以具体文件为准。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2、单项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
学校每年设置150余万元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奖励在校表现突出的研究生个人或团体。奖励比例和标准以具体文件为准。
社会奖学金,则根据捐赠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奖励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具体对象和金额按照社会奖学金捐赠协议执行。
3、科研成果奖励
学校每年对优秀学位论文、发表高质量科研论文的研究生作者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以具体文件为准。
4、助教、助管岗位津贴及特殊困难补助
学校每年设置90万元专项助学金,用于资助以下研究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遭遇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发生重大变故或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的研究生;参与助教、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其中助教岗位, 面向学院相关基础课程设置,助管岗位面向机关部处、学院等单位设置。
九、入学
新生于2017年9月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按照国家招生规定,新生报到时我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按照华南农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的有关文件申请相应的学位。
十一、招生咨询
招生咨询部门: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邮编:510642;
招生咨询热线(020)85280066;
电子邮件:yzb@scau.edu.cn;
招生专业目录:2017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