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2018级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一、报到。我校2018级研究生新生报到时间为2018年9月4日。研究生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备用)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事先请假,无故逾期两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由于宿舍原因,原则上不能提前报到。
二、党员组织关系。广东省内的党员,采取网上转接的方式,经《广东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将组织关系转到华南农业大学****学院党委(考取马克思主义学院的研究生转到华南农业大学党委);广东省外的党员,需开具纸质版介绍信,由地方党委组织部或与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同等性质的党组织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介绍信抬头: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去向:华南农业大学***学院党委)。介绍信入学时直接交到所在学院。
三、人事档案。非定向研究生人事档案须在报到注册前调入我校。档案接收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档案室(档案馆负一楼),邮编:510640,档案接收联系人:邓老师:020-85281380,梁老师:020-85285585。
四、定向协议。全日制定向研究生在入学报到前签好定向协议书(乙方、丙方),入学报到时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五、核对填写个人信息。登录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http://yjsy.scau.edu.cn/,登录账号:学号,初始登录密码:八位数出生日期),核对填写个人信息(特别说明:1.系统中必填的个人基本信息需完整填写,否则会影响入学后《研究生学籍信息表》的导出打印及个人培养计划制定、选课等环节;2.准确填写学校下发的工行灵通卡“工行卡号”,卡号数字间不能有空格)。如曾修改姓名、民族、身份证号的研究生,请备好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六、相片。入学报到时,请携带本人近期免冠同一底片一寸彩色照片7张,以办理研究生证、研究生登记表等。
七、研究生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详见《华南农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博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详见《华南农业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研究生公寓住宿标准为硕士生3人/间,博士生2人/间,住宿费均为每年1600元/人。
具体缴费办法详见附件一《关于2018级研究生新生缴费的通知》。
八、医疗保险收费标准及办理。根据《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穗府办规〔2017〕24号)》规定,凡取得华南农业大学学籍的学生(定向生除外),在校期间必须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医疗保险,学生个人缴费部分由学校代收代缴。研究生授权学校通过研究生缴费专用银行卡划扣,学校医保办公室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或变更手续。学校每年按广州市医保局收费标准划扣学生个人缴费部分。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9年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的通知》(穗人社函〔2018〕1314号)通知精神,2019年度,广州城镇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收费调整为288元(研究生新生享受2018年9月至2019年12月医保)。
九、户口迁移。办理新生户口迁移手续详见附件二《新生迁入华南农业大学集体户户籍的办理程序》。
十、住宿。按照学校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研究生不允许携带家属(配偶和小孩)入住研究生宿舍。定向生不安排住宿,如需安排住宿,报到后再向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020-85285602)申请。入学报到时,个人衣服、被褥、蚊帐等日常生活用品自理。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20-85280065
附件一:关于2018级研究生新生缴费的通知
为便于各位新生报到前能及时足额缴纳学费、住宿费等,特做通知如下:
1、学费、住宿费等收缴统一采用银行划扣方式。我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给每位新生附发一张新开的中国工商银行灵通卡(不单独邮寄银行卡),在使用工行灵通卡前,请持本人身份证到当地工行营业点激活工行灵通卡,否则,银行不能正常划扣学费。为便于交学费,在银行激活工行灵通卡时,请将此卡变更为一类卡。请各位新生在校期间保存好此张灵通卡,用于在读期间缴交学费、住宿费等及发放研究生生活补助、研究生奖助学金等(如灵通卡更改,请及时告知财务处收费及校园卡管理科,同时登陆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个人-其它”更新工行卡号)。
根据银行要求,新生开卡需填写工行业务申请表。请各位新生仔细填好表格,开学报到之后交给学院。
2、财务处将于8月22日和8月29日分二批次通过银行划扣学费住宿费等。新生须在划扣日前,将学费、住宿费、大学生医疗保险保费、校园卡费(预收200元)等,足额存入学校给每位同学开的工商银行灵通卡(“足额”指必须大于应缴费用,扣费后账户应有10元以上余额才能扣费成功);划扣成功后的缴费单据将发到各学院,请同学们于报到后及时到各学院领取缴费收据,并注意保管好在校期间的每一张缴费收据。
3、2018年9月18日前应按学校规定缴清学费、住宿费(如申请缓交学费和暂缓注册,须在期限内缴清费用)。未缴清费用的不予注册,未注册者不享有取得学籍研究生的待遇。
备注:因国家财务规定每人只能有一张工行一类卡。如已有广州市外工行一类卡,须先注销,并将广州市工行二类卡升级为一类卡,以确保入学后学费扣缴及奖助学金发放的成功。
收费联系部门:财务处收费及校园卡管理科收费联系电话:020-85283439
附件二:新生迁入华南农业大学集体户户籍的办理须知
根据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公安局(穗发改人口[2014]16号)文件,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广公(治)字[2015]9号)文件规定:①被录取为我校非定向就业的硕士/博士生,新生入学可自主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②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博士生的不用办理户籍迁移;③已是广州市家庭户户籍的新生不能办理迁入华南农业大学集体户户籍;④已是广州市人才市场户籍或集体户户籍考取的新生,且又没有房产的,可办理迁入华南农业大学集体户户籍。
办理注意事项:1、新生办理户籍迁移时间为入学第一学期至第二学期开学的当月。2、华南农业大学集体户籍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3、新生入学报到时持户籍迁移证交至现场户籍接待点。4、交A4纸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5、已婚的需要交结婚证复印件一份。6、迁移证要求全电脑打印(错误需更正的主项:如姓名、出生年月日不能用手填写),不能手写和电脑混合。特殊情况可用手填写迁移证,但该迁移证必须完全手写。如本人的迁移证存在如下问题的:存在姓名与录取通知书不符的、迁移证的“籍贯”、“出生地”地址填写不全的(只填写至省,没填写至市或县的)、出生年月日未与迁移证的身份证号码相符的、公章不清楚的、涂改迁移证的、涂改迁移证编号的、迁移证左边没有两个骑缝公章的、迁移证左下角没有“1”字的,迁移证姓名右边空白处没有加盖以下空白公章的,本人可要求当地公安派出所及时更正并在错误处加盖公章或重新补打正确的迁移证。7、本校户籍直研(硕士、博士)的,请在入学报到时持户籍卡、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到户籍接待点报到,所有事项同新生户籍办理的要求相同。如不办理转入2018级,两年后按公安部门规定作空挂户处理。
户籍联系部门:保卫处户籍科联系电话:020-85288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