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到龄博士生导师申请延期招生的紧急通知
各招生学院:
根据华南农办〔2006〕92号文件《华南农业大学关于硕士生、博士生导师退休年龄的规定》要求,我校硕士生导师按国家规定年龄退休,年满57岁后不再招收硕士研究生;博士生导师原则上65岁退休,年满62岁后不再招收博士研究生。
各招生学院如确有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特别需要,或符合华南农办〔2006〕92号文件第四条规定(该文件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5280044),申请延期招生的到龄博士生导师,请填写《华南农业大学博士生导师延长招生年限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由学院将申请材料于10月15日之前交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85280066)。
研究生处
2011年10月8日
附件一:华南农业大学博士生导师延长招生年限审批表.doc
附件二:华南农业大学关于硕士生、博士生导师退休年龄的规定.doc